法院审判信息展示屏招标公告
法院审判信息展示屏招标公告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审判信息展示屏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JZB201703C01 项目编号:********Z014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审判信息展示屏采购项目 已由 吉林市丰满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采购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审判信息展示屏采购。
2.2、招标范围:货物、安装调试及与之有关的后期配套服务。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供货地点:吉林市丰满区吉丰东路333号。
2.5、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的合格产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具有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16时00分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21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7日13时3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8楼805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89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0720 6220 1101 5200 0004 63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采购预算、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地 址:吉林市丰满区吉丰东路333号
联系人:郑艳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高新区创业园C座608室(深圳街86号)
联系人:刘永霞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丰满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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