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电气化轨道交通用Acrylics声屏产品招标公告
高速电气化轨道交通用Acrylics声屏产品招标公告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省环保厅《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06]4号),在建设项目论证阶段需征询与项目相关的个人或单位对该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现将泰兴汤臣压克力有限公司高速电气化轨道交通用Acrylics声屏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敬请广大公众参与。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高速电气化轨道交通用Acrylics声屏产品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通江路186号
总 投 资:5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泰兴汤臣压克力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车间,面积约2520平方米;购置洗玻机、注料机、包装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生产高速电气化轨道交通用Acrylics声屏产品10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兴汤臣压克力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134*****279
邮 箱:********0@qq.com">********0@qq.com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中路10号国际贸易中心13楼;
联 系 人:朱工
联系方式:****-********
邮 箱:jslygc@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环评工作程序: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收集资料、影响因素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综合评价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评估机构技术评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形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发布全本公示→向环保部门报批。
2、主要评价内容:在加强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把营运期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作为评价重点,对项目在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污染和生态扰动进行定量、定性分析,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排放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将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后,查阅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单位,具体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
主要征求事项包括: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度;公众对拟建项目了解程度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程度的认识以及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包括:发布信息公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若您对本项目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提出。
公众反馈意见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发布单位:泰兴汤臣压克力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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