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生课堂同步练习册和暑假作业-招标公告
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学生课堂同步练习册和暑假作业-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义务教育学生课堂同步练习册和暑假作业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万宁市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万宁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3月15日 12:0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3月15日 08:00至2017年03月22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http://218.77.183.48/htms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4月05日 14:40 | ||
开标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5 室(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南侧) | ||
预算金额 | ¥17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蔡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万宁市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万宁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1、招标编号:HNYH2017-13-0103
2、招标项目及范围:义务教育学生课堂同步练习册和暑假作业项目(包括项目产品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提供近期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的凭证(附当地社保机构、税务机关或银行出具的社会保障缴费及纳税记录复印件)
3.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3.3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4需有本次招标练习册出版方的委托发行协议书;
3.5具有良好的中小学教材售后服务体系,遇突发事件能够确保在第一时间内调换或补充图书;
3.6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省投标人应在海南设有分公司(须在当地工商局或商务局登记注册)。
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4、标书售价:每包100元,标书售后不退。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 3 月 15 日至2017年 3 月 22 日下午17:30前。
购买标书下载网址:http://218.77.183.48/htms
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之前到达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账户上,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 蓝天路12-1号 国机中洋公馆1号楼B座1605号
电 话:0898-66722390
传 真:0898—********
邮政编码:570203
采购信息及采购结果请查询:
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
联 系 人:符女士
6、开标时间: 兹定于2017年 4 月 5 日下午北京时间 14 : 40 公开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 4 月 5 日下午 14 : 35 至 14 : 4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4 月 5 日下午北京时间 14 : 40 ,逾期递交或不符合的投标文件的标书,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友情提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把投标文件制作成PDF格式(使用WinRAR加密压缩)电子标书, 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电子招投标网址:http://218.77.183.48/htms 。同时备份一份电子光盘放至投标文件袋中。
7、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会展楼2楼,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5 室(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南侧)。
8、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8.1 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8.2 组织代码机构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8.3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8.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8.5投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
8.6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8.7提供近期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的凭证
9、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方式。
10、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采用胶装形式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任何缺漏,都会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代理机构对因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而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要提示:投标人应提交17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按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投标保证金转账流程的通知》(琼政中心【2012】333号)要求转账汇入所要求的银行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单次使用,之前帐款不做抵扣。
招标
|
海南源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