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崇明区蔬菜科学技术推广站的委托,为其“绿色防控”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报价人对下述内容进行报价。 一、标书编号:1702-84070-1 二、简要内容: 2.1采购方:上海市崇明区蔬菜科学技术推广站 2.2代理方: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3采购内容:绿色防控 2.4、产品名称、主要技术参数: 包件号 | 序号 | 品种 | 规格 | 1 | 1 | 性诱剂诱捕器(甜菜夜蛾、斜纹夜蛾) | 对 | 2 | PVC毛细管性诱剂(甜菜夜蛾、斜纹夜蛾) | 对 | 3 | 复合型黄板(26*30pp*500张/箱) | 箱 | 4 | 黄板支架 | 支 | 2 | 1 | 频振式太阳能杀虫灯 | 台 | 2 | 交流电杀虫灯 | 台 | 3 | 交流电杀虫灯杆 | 个 | 4 | 杀虫灯专用灯管 | 支 |
三、相关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 3、参与本项目报价的须是绿色防控制造商或经销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价报名及参加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报价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2016年9月份或2016年9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报价资料。 6、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报价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报价人只能确定一家报价人参加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报价人报价无效。 四 、报名审核要求: 1、会员供应商的相关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6年9月份或2016年9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报价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经复印后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五、凡愿参加报价的企业于3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崇明区城桥镇西小港96弄3号楼601室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文件工本费300元/本) 六、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4月6日上午9:00 七、报价地点: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会议室) 八、代理单位: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莉 联系电话:********-***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西小港96弄3号楼601室 传真:********-*** 招标人:上海市崇明区蔬菜科学技术推广站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寒山寺路 联系人:何欢宇 联系电话:********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需求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联系人询问或质疑。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