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造林成果巩固招标公告
人工造林成果巩固招标公告
日元贷款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17年大通县人工
造林成果巩固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QHWST-2017-ZB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日元贷款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17年大通县人工
造林成果巩固已由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办公室以青林日贷项[2017]06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局,现委托青海万事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为日贷项目调整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大通县青林乡、青山乡、多林镇、向化乡、宝库乡、城关镇、塔尔镇、斜沟乡、桥头镇、东峡镇、桦林乡、朔北乡、石山乡、黄家寨镇、长宁镇、景阳镇、宝库林场、东峡林场、实验林场。
(2)招标内容:实对项目区进行人工造林补植补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 内容 | 计划工期 |
日元贷款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17年大通县人工 造林成果巩固(一标段) | 森林培育、保护工程 | 开始日期:2017年04月10日 结束日期:2017年05月25日 | |
日元贷款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17年大通县人工 造林成果巩固(二标段) | 森林培育、保护工程 | 开始日期:2017年04月10日 结束日期:2017年05月25日 | |
日元贷款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17年大通县人工 造林成果巩固(三标段) | 森林培育、保护工程 | 开始日期:2017年04月10日 结束日期:2017年05月25日 | |
日元贷款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17年大通县人工 造林成果巩固(四标段) | 森林培育、保护工程 | 开始日期:2017年04月10日 结束日期:2017年05月25日 | |
日元贷款青海湖流域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2017年大通县人工 造林成果巩固(五标段) | 森林培育、保护工程 | 开始日期:2017年04月10日 结束日期:2017年05月25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5个标段进行投标。
3.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其他合法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招标内容;投标人须具有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可以证明本人为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件(个人职工社保证明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西宁市海西路26-107号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招标人拒绝延迟的报名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15日至2017年03月19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 在西宁市海西路26-107号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4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4月07日09时00分,地点为西宁市海西路26-107号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林业局
联系地址: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园林路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万事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23号夏都景苑2号楼1单元1325室
联 系 人:赫女士
联系电话:****-*******
2017年03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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