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大棚建设大棚骨架招标公告

水稻大棚建设大棚骨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棱县水稻大棚建设项目大棚骨架采购已由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以黑农委联发2016〔9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棱县农业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大棚骨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建设大棚总数约226栋,其中:规格为360m2大棚170栋,400m2大棚56栋。

2.2材质标准:2.5×5厘米1.35㎜厚国标热镀锌方钢,拉带为2×2厘米1.2㎜厚的镀锌方管,带燕尾槽,带棚头。骨架质量标准必须在省农委标准以上,省农委骨架标准为“耐腐蚀、锈蚀钢骨架(风载、雪载不小于0.5kn/㎡)。大棚两头分别有2m高×3m宽大门。”低于省农委标准不予中标。

2.2 计划投资:预计总投资155万元。

2.3 招标控制价为:每平方米造价(包括运费)18元之内。

2.4 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交货地点、规模及数量下表:

乡镇

交货地点

单栋面积(㎡)

规格

栋数(栋)

单栋大棚骨架数(架)

绥中乡

东林村五组

360

8米×45米拱高2.6米

50

36

克音河乡

西林村四组

360

8米×45米拱高2.6米

30

36

二良种场

一组

400

8米×45米拱高2.6米

56

39

四海店镇

林富村四组

360

8米×82.5米拱高2.6米

60

36

四海店镇

林海村五组

360

8米×82.5米拱高2.6米

30

36

2.5 计划合同期:订立合同后20日内完成供货。

2.6 招标范围:大棚骨架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生产单位。

(2)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大棚骨架制造的营业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制造能力。

(3)近三年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你单位于 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6:30在 鑫源会馆112室(地址:绥化市祥和街尚志胡同8号) 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2.1企业法人持本人身份证,或者由授权委托人持企业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本人身份证;

4.2.2营业执照;

4.2.3近三年(指2014年—2016年)类似项目业绩已完成交货的货合同二项(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大棚制造)原件及复印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另行提供。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3日14时,地点为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地址:绥化市尚志胡同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棱县农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绥棱县繁华大街311号 地 址:绥化市祥和街尚志胡同8号

联 系 人:朱晶林 联 系 人: 范臣

电 话:****-******* 电 话:****-*******

2017年3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棚骨架 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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