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香大道二期沙路村五队安置区路网工程招标公告

荔香大道二期沙路村五队安置区路网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建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荔香大道二期沙路村五队安置区路网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荔香大道二期沙路村五队安置区路网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XJT-2017-LSZC020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灵山县荔香大道二期沙路村五队安置区路网工程,该工程包括道路8条,分别为横一路:119.31米,横二路:116.27米,横三路:163.59米,横四路:217.32米,横五路:121.88米,横六路:91.91米,纵一路:96.67米,纵二路:125.01米,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508.19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16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3月22日止(工作日),每日8:00-12:00时,14:30-17:30时;

2.发售地点:广西建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灵山县江南路长丰公寓201号房);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发售条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2017年4月5日17时30分)内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建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永福东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659 8620 5250 3708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4月6日15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钦州市扬帆北大道16号东升豪庭第1栋一单元2108房,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4月6日15时00分,在钦州市扬帆北大道16号东升豪庭第1栋一单元2108房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江南路443号

联系人及电话:檀大敏 186*****16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江南路长丰公寓201房

项目联系人:黄德伦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广西建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6日


相关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置区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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