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楼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楼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宁正青(2007)001
1.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标人)的招标编号为 宁正青(2007)-001号 的宁德市人大信息楼主体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闽东华侨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建设规模为层高13层,建筑面积7659平方米,工程规模约8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闽东路南侧,中国联通宁德分公司综合楼东侧;
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竟 已具备施工条件;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07年1月30日,总工期 23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 资金来源: 自筹                      。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07年1月4日至2007年1月1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闽东路宁德市建设局办公大楼一层)。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 每份人民币800元。招标文件和招标图图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类别及等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三级项目经理资质或二级建造师资质(须经年检合格);
4.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4.5.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二章的投标须知和《专用本》的投标须知前附表及评标细则,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中投标文件的《资格标》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资格预审项目适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地址:蕉城北路39,邮编: 352100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周建平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大青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东湖新村8号楼301室,邮编:3521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陈丽仙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蕉城支行
开户名称: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36*****140*******
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东路宁德市建设局办公大楼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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