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呼管道防腐层破损点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长呼管道防腐层破损点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长呼管道防腐层破损点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Y-2017-3-4

一、招标条件:

2017年长呼管道防腐层破损点修复工程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中城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西部天然气管道运行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17年长呼管道防腐层破损点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境内

工程规模:长呼管道489个防腐层破损点修复。

投资金额:本次招标投资额约为59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工期30天。

(二)招标范围

长呼管道489个防腐层破损点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一)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如使用临时证书请参照建办市[2013]7号和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四)近五年具有与本项目相同规模或以上工程业绩;

(五)近三年内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有过招标违规、违纪行为者不接受报名;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2017年3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内蒙古中城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中央广场(腾飞一号)腾飞F座2027。

(四)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建造师,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注:“三证合一”的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资质证证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及相应的安全考核证书;

8、近5年与本项目相同规模或以上工程业绩;

9、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所有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其他携带资料的原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扫描件一份(U盘或光盘)。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被拒绝报名。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凡报名的投标单位,于2017年3月21日—2017年3月27日(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时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二)获取地点:内蒙古中城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三)售 价: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西部天然气管道运行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五路北西部天然气大楼

联 系 人:杨森

联系电话:180*****00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城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中央广场(腾飞一号)腾飞F座2027

联 系 人:郭文秀

联系电话:151*****413

E-mail:********97@qq.com">********97@qq.com

2017年3月16日

附件: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的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 、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 管道防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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