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防支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边防支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XNZB2017-0116-0027BS

1.采购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西南采购有限公司受保山市公安边防支队委托,对保山市公安边防支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1.2本项目的资金来源单位资金, 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能独立完成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车辆维修、维护及伴随服务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谈判申请人)进行密封投标,选定谈判申请人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2.采购内容

2.1本项采购主要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保山市公安边防支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2.2本次谈判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

2.3本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实行“一招 年”,“合同一年一签订”,“一年一评价” (如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即采购方每年对本年度中标供应商进行评价,评价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4谈判申请人营业执照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并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5采购人不支付预付款,车辆维修验收合格后,按验收合格的数量凭合规发票据实结算。

2.6谈判申请人所提供的货物性能及质量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谈判申请人为从事汽车维修的实体或个体工商户,持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此证)或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3.2谈判申请人必须具备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3.3谈判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及软件和专业技术能力;

3.4谈判申请人有同类项目或类似项目服务相关经验(本条件为优先选择条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请持单位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以上材料还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直接参与投标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单位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等资料装订成册报名。报名书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谈判申请人名称、电话、联系人及地址,谈判申请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2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地点:请符合条件的谈判申请人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云南西南采购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隆阳区兰城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属楼206号)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4.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采购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如需获取投标文件投标格式电子版的请自行携带U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22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6.2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隆阳大酒店三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39号)。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整(叁仟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名称。

开户名称:云南西南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昆明高新支行

账 号: ********0

汇入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查询电话:****-*******(保证金事项)

联 系 人:张春仟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山市公安边防支队

联 系 人:刘晓峰

电 话:139*****19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西南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楼206号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

传 真:0875-213996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定点维修 边防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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