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太湖国家度假区配套渔洋山酒店项目气体灭火系统的招标公告(重发)
关于苏州太湖国家度假区配套渔洋山酒店项目气体灭火系统的招标公告(重发)
受苏州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太湖山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对其所需苏州太湖国家度假区配套渔洋山酒店项目气体灭火系统采购项目重新在国内组织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进行资格预审。
1、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ZC2016-Z-G-016-C号
(2)采购项目名称:苏州太湖国家度假区配套渔洋山酒店项目气体灭火系统。
(3)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合格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标的物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生产企业的产品须有UL/FM认证;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须为气体灭火系统设备的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
(9)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及原件(经核验无误后,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作为资格预审资料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原件当场退还):
(1)经办人的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同时须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销商投标时,还须提供生产企业的上述证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符合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的书面声明;
(5)生产企业的产品UL/FM认证证书复印件;
(6)授权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经销授权书。
3、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资料的时间:
(1)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22日止每日9:00~11:30,13:00~17:00
(2)地点: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中诚公司代理部
4、资格预审合格及入围办法:
(1)资格预审合格标准: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符合“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并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了相应资料的复印件及核验了相应原件的投标申请人为资格预审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2)资格预审入围办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含3家)均入围。
(3)由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5、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太湖山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嵇海法 137*****692尹中学 133*****807
(2)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邮编:215004
联系人:孙清武、吴伟联系电话:****-********,传真:****-********
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Http://上发布,敬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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