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水质净化厂及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南水水质净化厂及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水水质净化厂及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行政区域珠海市公告时间2017年03月16日 17:24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3月17日 08:30至2017年03月24日 17:30
预算金额¥437.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茂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高栏港区高栏港大厦801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贾青
代理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古耀明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水水质净化厂及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水水质净化厂及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HWZ2016-649F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茂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地址:珠海市高栏港区高栏港大厦801室

联系方式:贾青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古耀明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市级(含)以上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资质证书(1、证书的严控废物处理类别及规模中:污泥处理能力不低于每年2万吨;2、供应商须书面承诺预留本项目的污泥处理额度不少于2万吨(格式见附件1.3.1))。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参加谈判。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3月17日 08:30至2017年03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招茂枫

项目联系电话:****-*******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37.5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03月17日 08:30至2017年03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7年03月27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7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厅(体育中心东北侧,原红山路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旁)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3月27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厅(体育中心东北侧,原红山路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旁)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谈判文件要求执行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谈 判 邀 请 函

受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南水水质净化厂及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谈判编号:ZHWZ2016-649FW,采购计划编号:P-********-****12)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不限家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服务期及预算金额

项目名称:南水水质净化厂及平沙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服务项目。项目预算:人民币肆佰叁拾柒万伍仟元整(¥4,375,000.00);

注:因本项目谈判时无法确定需处置的污泥总重量,故采用单价报价方式进行报价,结算时采购人按照成交供应商的成交污泥处置费每吨单价×处置污泥吨数结算合同价款。投标污泥处置费每吨单价报价上限为350元,报价超出此单价报价上限的将作无效谈判处理。

服 务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或至采购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者为准;如西部地区污泥处置厂能顺利建成并投产,则甲乙双方合同自动终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须具备市级(含)以上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资质证书(1、证书的严控废物处理类别及规模中:污泥处理能力不低于每年2万吨;2、供应商须书面承诺预留本项目的污泥处理额度不少于2万吨(格式见附件1.3.1))。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参加谈判。

三、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3月17日~ 3月24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购买谈判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购买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市级(含)以上相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资质证书(1、证书的严控废物处理类别及规模中:污泥处理能力不低于每年2万吨;2、供应商须书面承诺预留本项目的污泥处理额度不少于2万吨(格式见附件1.3.1))。

(3)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 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3月27日14:30 -15:00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3月27日15: 00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5号开标厅(体育中心东北侧,原红山路珠海市行政服务中心旁)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贾青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栏港区高栏港大厦801室。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招茂枫****-*******(项目咨询)

邱会芳****-*******(标书售卖) 方欣****-*******(保证金事项)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资金来往账号(谈判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珠海市东风支行

户 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86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十七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无害化处理 污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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