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招标公告

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招标公告


********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并以BOT项目方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巴广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和商业银行贷款筹集,招标人为四川巴广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拟在全国范围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2.2工程概况:四川巴南广高速公路:全线设计里程为K0+000~K208+526.6,路线全长207.617公里。主要工程规模为路基土石方约574.3万立方米,排水及防护工程约9.3万立方米,路面工程328.15万平方米,桥梁总长34036米/177座:其中特大桥1211.5米/2座,大中桥32634/164座,隧道总长25427米/25座:其中长隧道15122米/11座,中短隧道9336米/12座,互通式立交20处,分离式立交36座,涵洞、通道480道,天桥、渡槽25座,服务区4处。

2.2技术标准: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修建,设计速度8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m;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技术指标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规定值。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巴中至南充至广安(川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招标,服务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全线机电工程交工验收检测,拟划分1个标段进行招标。

标段

检测内容

桩号

所在地区

JC11

全线机电

K0+000-K208+530

巴中、南充、广安三市

检测工期:试验检测单位在收到项目业主的检测通知后,必须保证在24小时内进场,派驻相关人员和检测设备进场并做好开展检测工作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交工检测快报和正式试验检测报告。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项资质证书,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未在本项目中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

(3)财务要求:2016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等于零。

(4)业绩要求:具有三个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检测的业绩

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

3.4投标人在同一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实验检测委托的检测参数与本次交工验收相同的,以及存在第3.3款规定的关系,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誉等级登记手续),招标人不接受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文件。

3.6检测单位的选取还应遵循“检测包回避”的原则,即如果检测单位在划分的检测包中已承担监理、施工任一单位委托的质量检测工作,不能再承担该检测包的交工检测工作,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 3 月20日~2017年3月 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时,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广安市方坪乡巴广渝公司,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②试验检测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计量认证证书原件;③单位介绍信;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原件仅用于校核,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及相关公告将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和(http//)媒体上同时发布。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考察,并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招标人不组织。

6.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人在2017 4 17日上午8:30-9: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7417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1">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http//)媒体上发布。

8. 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6万元整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形式,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详见“投标须知”3.4.1条款)。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9.1公示制度:

********4">9.1.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a.投标人总体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等)

b.近五年(自2012年2月至今)曾独立承担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检测项目情况表

c.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3张公示表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并送达)。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和(http//)上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结束后10日内接受投诉和举报,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其资质、业绩、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未经公示或虽经公示的业绩、人员,其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

9.1.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和(http//)上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5">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巴广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安市方坪乡

邮编: 638003

联 系 人: 蒲女士

电话:151*****950

传真:****-*******

招标人:四川巴广渝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 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验收检测 机电 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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