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撇拉河右岸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明水县撇拉河右岸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水利厅、财政厅以黑水发《2016》【597】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明水县中小河流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化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向黑龙江省水利厅提交了招标报告,招标编号:SLSGG2017-44。现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6">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工程任务主要是建设堤防3.274公里,均为加高培厚堤防,为撇拉河右岸堤防,桩号0+166—3+440;建设防洪闸2座,均为拆除重建;建设护岸16处,长5.11公里;建设护坡1处,总长3.274公里。
2.2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4 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2月31日。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
撇拉河右岸堤防0+166—3+440;后山湾防洪闸1+165;稻田排水闸2+471;右岸16号护岸,长度187米;右岸4号护岸,长度600米;右岸5号护岸,长度360米;右岸3号护岸,长度240米;右岸12号护岸,长度392米;右岸13号护岸,长度214米;右岸14号护岸,长度174米;右岸15号护岸,长度416米;右岸1号护岸,长度480米;右岸2号护岸,长度390米;右岸6号护岸,长度605米;右岸7号护岸,长度352米;右岸8号护岸,长度325米;右岸9号护岸,长度112米 ;右岸10号护岸,长度211米;右岸11号护岸,长度252米。水保工程;环评工程。
********7">3、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执业资格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近三年从事过同等建设规模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施工企业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施工现场需持证上岗、到岗到位,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具有良好的信用及财务状况,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6.投标人须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和终止合同,同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公布其不诚信行为及追究相关责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3月18日9:00时至2017年3月2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招标文件费为8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
********9">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3日10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0">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1">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ljggzyjyw.gov.cn)发布。
********2">8、联系方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绥化市水务局
电话:****-*******
招标人:明水县中小河流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大禹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电子邮箱:dygs6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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