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电子公文协同处理系统功能完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市委办电子公文协同处理系统功能完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委办电子公文协同处理系统功能完善建设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基础软件开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信息化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珠海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3月16日17:3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3月17日08:30至2017年03月23日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珠海市香洲柠溪路389号环卫大厦七楼705房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4月07日15:00 | ||
开标地点 | 珠海市香洲柠溪路389号环卫大厦七楼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4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灿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珠海市信息化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珠海市人民东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灿:****-******* | ||
代理机构名称 | 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珠海市香洲柠溪路389号环卫大厦七楼705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志华、吴树巍****-*******-***、817 |
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珠海市信息化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市委办电子公文协同处理系统功能完善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市委办电子公文协同处理系统功能完善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XD-I-*******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灿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珠海市信息化办公室
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2号
联系方式:张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志华、吴树巍****-*******-***、817
代理机构地址: 珠海市香洲柠溪路389号环卫大厦七楼705房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市委办电子公文协同处理系统功能完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就市委办电子公文协同处理系统功能完善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XD-I-*******,计划编号: 珠财采计X[********]-7054号)进行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服务期限
1、项目名称:市委办电子公文协同处理系统功能完善建设项目
2、项目内容:市委办电子公文协同处理系统功能完善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招标内容。
3、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上述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周内完成整体项目及验收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允许大型企业(含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中小企业)参加,评审方法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执行,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仅适用于企业投标人);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报名时间:自2017年 03月 17日起至2017年 03月 23日止,每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柠溪路389号环卫大厦七楼705房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购买标书时提供的文件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采用电子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资料符合要求后,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其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其它资金来往账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04月 07日 15时 0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柠溪路389号环卫大厦七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7年 04月 07日 15时 00分。
4、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柠溪路389号环卫大厦七楼会议室。
六、法定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信息化办公室
联系人:张灿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2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柠溪路389号环卫大厦七楼705房 邮编:519000
联系人:黄志华、吴树巍 电子邮件:hxd7378@163.com
联系电话:****-*******-***、817 传真:****-*******-***
3、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余小姐、何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柠溪支行
户 名: 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收款人名称: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柠溪支行
珠海市信息化办公室
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 03月 1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允许大型企业(含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中小企业)参加,评审方法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执行,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17日 08:30至2017年03月2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柠溪路389号环卫大厦七楼705房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人民币300元整/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购买标书时提供的文件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采用电子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资料符合要求后,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其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其它资金来往账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柠溪路389号环卫大厦七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市委办电子公文协同处理系统功能完善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就市委办电子公文协同处理系统功能完善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XD-I-*******,计划编号: 珠财采计X[********]-7054号)进行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服务期限
1、项目名称:市委办电子公文协同处理系统功能完善建设项目
2、项目内容:市委办电子公文协同处理系统功能完善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招标内容。
3、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上述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周内完成整体项目及验收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允许大型企业(含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中小企业)参加,评审方法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执行,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仅适用于企业投标人);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报名时间:自2017年 03月 17日起至2017年 03月 23日止,每日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柠溪路389号环卫大厦七楼705房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购买标书时提供的文件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采用电子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资料符合要求后,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其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其它资金来往账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04月 07日 15时 0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柠溪路389号环卫大厦七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7年 04月 07日 15时 00分。
4、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柠溪路389号环卫大厦七楼会议室。
六、法定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信息化办公室
联系人:张灿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2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柠溪路389号环卫大厦七楼705房 邮编:519000
联系人:黄志华、吴树巍 电子邮件:hxd7378@163.com
联系电话:****-*******-***、817 传真:****-*******-***
3、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余小姐、何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柠溪支行
户 名: 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投标保证金除外):
收款人名称: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柠溪支行
珠海市信息化办公室
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 03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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