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学院教学实验楼维修改造工程-安防、网络及会议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珠宝学院教学实验楼维修改造工程-安防、网络及会议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珠宝学院教学实验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珠宝学院教学实验楼维修改造工程-安防、网络及会议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6FJ-********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珠宝学院教学实验楼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第2015-1次校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防、网络及会议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东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5722平方米。地上11层,地下二层。建筑总高度约47.1米。其中:一楼楼为艺术馆,二、三层楼为科技馆,四楼为多功能厅。五楼为珠宝质检中心,六、七、八楼为教学实验室,九楼为网络中心、教师办公区和实验室,十、十一楼为教学实验室等区域。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658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5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安防、网络及会议系统采购及安装等,设计施工图纸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有效期内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湖北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有效的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3月30日至2017年3月29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在6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是指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施工承包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日期必须在规定的近五年时间段内,其他资料不能作为业绩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 年 3月17日至 2017年3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 ,下同),明确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上午9时30分。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 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十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1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2根据本章第5.2款、第6.1款的规定,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申请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建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才茂街42号

邮 编:430000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方老师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180*****286电 话:155*****275

备注: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017年3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会议系统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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