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招标公告
电梯招标公告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电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使用单位委托,对下列货物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并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供应商(点击注册)的,按照以下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
一、设备需求:
1、设备名称:电梯
2、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3、数量:2
4、其他要求:(1)交货时间:2007年10月(2)质保期: 设备质保期起始日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质保期为2年;(3)维保:报价内须包含与质保期同步的2年免费维保,同时提交第3年起的各类维保费用。(4)付款要求: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5)各响应单位需提供的报价文件: A.资格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和制造厂家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B.对上述项目作出的商务报价(包括品牌、型号、数量、投标总价、交货日期); C.技术文件:包含电梯设备技术参数、电梯设备零部件配置明细表、设备功能表、安装施工组织说明、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一览表、维修保养内容及价格一览表。 上述A.B的统一报价格式可至采购中心领取。所有文件一式二份,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5、为保证本次采购的公平性,供应商认为上述技术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以向我采购中心提出书面质疑并附相关证据。
二、交货方式:
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上海市范围内)使用单位名称、地址以及设备品种、数量和时间等,按时送货上门。
三、 提供资料和截止时间: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07年01月11日(星期四)16:00前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供下列响应资料:
见<其他要求>栏.
四、组织谈判:
在提供资料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资料,我们将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响应单位,发出谈判邀请进行采购谈判。根据谈判结果,把合同授予报价最佳性价比的并具有较好履约能力的响应单位。
联系地址:上海市陆家浜路1060号1号楼4楼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 系 人:王惠雯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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