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畈乡井下等村井下垄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莘畈乡井下等村井下垄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网上下载)
婺城区莘畈乡井下等村井下垄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升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婺城区莘畈乡井下等村井下垄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升类)项目已由婺区政复[2016]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华市婺城区莘畈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概算:工程造价约84 万元,(已落实50%,计人民币 42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已基本具备开工条件;
2.2招标内容:项目位于莘畈乡井下等村,总面积681.52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645.87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路1条,共200m;新建灌渠5条,共905 m;新建排渠1条,共130 m;干砌块石护坎90m;M7.5浆砌块石护坎90m。
2.3 招标范围:项目位于莘畈乡井下等村,总面积681.52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645.87亩。(详见施工图纸,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 工程建设地点:婺城区莘畈乡井下等村;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的注册建造师;
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1投标人为水利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规定,应在投标前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布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相关信息,并符合《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3.5.2投标人为市政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备案过的《金华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手册》。
3.6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2、3.3、3.4要求的承诺书
3.7法定代表人来开标的,需持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前来开标需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并提供社保证明(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2016年11月、12月、2017年1月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 月28 日10时00 分前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4.3席位费应在开标前缴纳,因区财政局非税资金开户银行和账号有变,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前一天完成缴纳席位费,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注意事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 月 28 日10时00 分,地点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开标室(婺城区紫金南街369号瑞唐国际西侧附楼3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行政监督部门: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金华市婺城区莘畈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婺城区莘畈乡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金华市八一北街737号世贸饭店东塔25楼
联 系 人:楼程涛
联系电话:159*****377
联 系 人:范建强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传 真: ****-********
邮政编码:
2017年 3 月 16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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