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大余县新城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行业类型:交通 | 专业类型:施工 | 所属区域:大余

大余县新城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大余县新城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余县新城镇。
2.2招标范围:大余县新城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本次招标投资额:约882万元。
2.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书、证件及材料原件):(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赣建招[2016]7号)的文件规定,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投标人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不需要提供资质证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出具劳动聘用合同)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3)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建筑工程专业)(4)施工员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岗位证书、预算员岗位证书(或造价员资格证书)、材料员岗位证书及五大员身份证复印件;(5)外省来赣的投标人应出具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6)投标保证金凭证;(7)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在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
(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07973g.com)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连邦富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8*****057
地 址:赣州市大余县新城大道596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爱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萍
联 系 人:黄玉 电 话:****-******* 159*****273
地 址:赣州市长征大道19号盐业公司副楼三楼


招标监管机构:大余县环境保护局
监管机构电话:****-*******


大余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整治 农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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