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提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污水提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广州分公司污水提标改造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州分公司污水提标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广州分公司污水提标改造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炼发[2017]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广州分公司污水提标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分公司污水提标改造。
2.2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厂区内。
2.3建设规模:广州分公司污水提标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对污水处理场400m3/h高浓度系列进行改造,新建反硝化滤池3座新建臭氧接触池2座、新建高密度沉淀池2座、出水提升池4座及配套机泵、输送系统、加药系统等;(2)新建调节曝气池1座、中和池1座及配套机泵,满足15m3/h重催和S Zorb装置烟脱水的COD去除;(3)新建污泥离心脱水机房1座,新增10m3/h离心污泥脱水机2台,配套机泵、输送系统等;(4)新建污水处理场变电所,污水处理场现有控制室改造和新增操作站等;(5)装置所需水、电、汽、风、消防等公用工程依托现有设施配套完善。
2.4建设投资:项目批复投资计划8975.95万元。其中设备费4471万元,主材费774万元,安装费688万元,建筑工程费1830万元。
以上工程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内容工期计划2017年4月30日开工,2017年11月30日工程交工,计划工期共21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广州分公司污水提标改造【包含拆除工程及还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和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的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3年1月以来(以(交)完工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额3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化工石油工程项目监理业绩;
(5)2013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年龄不超过 55岁, 2013年以来(以(交)完工时间为准)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化工石油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工程实施阶段不得兼职非本招标人投资的其他项目。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2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2)购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新华东路9号中石化工程部南京项目管理中心7楼717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6)纳税识别号
4.4 招标人提供基础设计文件(共四册)。中标人确定后10天内退还基础设计文件(基础设计文件领取联系人信息,丁谊:***-********,135*****968)。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时间:2017年4月18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
6.2截止时间:2017年4月18日09时00分。
6.3递交地点: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4楼开标室。
6.4递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沿河路109号4楼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开标室。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17年4月18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4楼开标室。
7.3开标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沿河路109号4楼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开标室。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1.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239号;
3. 邮编:510726;
4. 联系人:丁谊;
5. 电话:***-********,135*****968;
6. 传真:***-********;
7. 电子邮箱:dingy.gzsh@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8.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
邮编:100029;
联系人:刘琰;
电子邮箱:lyan@sinopec.com。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3.注意事项
根据中国石化招标投标办公室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无法参加投标。已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规定的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未办理入库的潜在投标人,需登陆交易系统办理入库事项,入库后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登录网址https://ebidding.sinopec.com/TPWeb4AAA/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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