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华大道征迁改造工程安置房9#楼建设招标公告

玉华大道征迁改造工程安置房9#楼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玉华大道征迁改造工程安置房9#楼建设项目已由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将发改投[2015]17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将乐县水南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将乐县玉华大道征迁改造安置房9#楼建设工程项目占地面积为757.74m2,建筑面积为3545.18m2,建筑总高度为19.54m,5层框架结构。项目总预算约66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8. 其他要求:

(1)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

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2) 投标企业须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不良记录。经检察机关查

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需提供)。

(3) 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闽建办筑[2015]13文的规

定完成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4) 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三明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闽建[2016]5号)和(明建筑〔2016〕218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建造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或市政工程投标。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 电子招投标和纸质招投标并行,并以纸质标评审为准。电子招投标执行的文件为:明政务【2012】67号。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20日至2017 年 03月 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 9 时 30分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必须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并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三明版)7.4.1.03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投标人购买纸质标书,请于2017年03月20日至2017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或鸿福市场三楼(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联系电话:136*****003,联系人:小胡;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为电子标与纸质标同步进行)。

4.4. 招标图纸售价:200元。如有需要图纸的提前预定,统一于2017年03月24日交予。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7年 04月12日上午09时止汇达指定银行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叁万元整(¥1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本项目名称(可简写);②银行出具的保函(必须由基本账户银行开具);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④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

6.4. 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①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或银行保函等扫描件与投标文件同时上传(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②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或银行保函等复印件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或银行保函等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04月 12日上午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当提交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原件(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担保函的投标人应将函件原件提交验证,招标人验证后保函原件将不予退还)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可作为授权委托人(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未按要求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试运行期间,评标工作按照先评审纸质投标文件,再评审电子投标文件的程序进行,并以纸质投标文件的评标结果为准。

中标人必须在公示期间必须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核验。若中标人提供的信息弄虚作假,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873****-********、400-850-3300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将乐县古镛镇三华北路 ,邮编: 353300

电话:****-*******

联系人: 汤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将乐县鸿福市场三楼,邮编:353300

电话:136*****003 ,联系人: 小胡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支行;

帐 号: ****************8651-2006

交易中心名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楼 电话: ****-*******


监督部门:

部门或机构名称:

将乐县监察局   电话:****-*******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将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楼建 安置房 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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