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龙村袋料香菇大棚建设及袋料桐供应工程招标公告
响龙村袋料香菇大棚建设及袋料桐供应工程招标公告
区县名称 | 昭君镇 |
信息类别 | 交易信息公告 |
标题 | 响龙村袋料香菇大棚建设及袋料桐供应工程 |
发布时间 | 2017-03-17 |
内容 | 兴山县昭君镇响龙村袋料香菇大棚建设及袋料桐供应工程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项目兴山县昭君镇响龙村袋料香菇大棚建设及袋料桐供应已由兴山县昭君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发包人为兴山县昭君镇响龙村,招标代理机构为昭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因该工程时间紧、任务重,工程量大,且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专业性强,为了保证该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全部工程量,并达到袋料香菇生产要求,经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该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法方式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山县昭君镇响龙村境内。 2.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新建香菇大棚16个,规格及要求见设计报告。供应袋料桐48000袋。 2.3本项目的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3月25日。 2.4本项目的发包范围:详见该项目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方案。 2.5本项目的标段划分:该项目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是大棚建设;二标段是供应袋料桐48000袋。 2.6本项目的质量标准要求: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设计要求。 2.7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安全设计要求 3、本项目最高限价224000元。其中一标段80000元;二标段144000元。 4、承包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承包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为:承包申请人必须是工商局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专业合作社。 (1) 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二标段的供应商必须具备袋料生产加工场地和技术; 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工程施工结束及袋料全部供应完毕后由昭君镇人民政府会同响龙村委会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执行验收程序,出具验收报告,凭验收报告办理决算。 7、发包文件的获取:本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17年3月17日,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2日8时30分止。请参加投标的承包人于此有效公告期内,自行到昭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联系人:李德刚,联系电话:189*****875。 8.发包会 本工程发包会将于2017年3月22日8时30分在昭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昭君财政秘三楼),发包会必须由承包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报价文件准时参加发包会,否则无效。 11.合同签订 本工程合同和供应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3、联系方式 地址:兴山县昭君镇响龙村地址:兴山县昭君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万庆年 联系人:李德刚 电话:138*****208 电话:189*****875 传真: 传真: 2017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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