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大道供水管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DHJH********1 一、 东海县自来水公司的 麒麟大道供水管道改造工程 ,已经东水复(2017)1号文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改造 (2)招标工程规模: 东至湖东路,西至湖西路,与城北水厂至西开发区DN800供水管道连接,铺设DN400球墨铸铁管道3519米。 (3)工程合同估算价: 70万元 (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5)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工期:40 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 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后审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 对投标人的要求 (1)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投标企业近5年内( 2012 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类似工程合同价为40万元以上的新建供水管道或供水管道改造工程业绩( 不包括在建工程 )。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建筑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项目负责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 (10)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不得存在的情形 ① 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③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④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⑤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2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 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经理部人员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或水利专业资格,其余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资格的从业人员,项目经理部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且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还须提供三个月社保证明(最后一个月为2016年12月、2017年1月及2017年2月均可)或退休证明,否则资审不合格。 4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及相关解释文件。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自 2017 年 3 月 1 7 日至 2017 年 3 月 2 1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到 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市场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节假日请到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楼305房间报名)。 六、招标文件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各标段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 4月 5日 9 时 30 分,提交到 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东海县住建局西)。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议将于上述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十、报名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拟选派项目经理证复印件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本工程根据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精神, 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确定中标人。 十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招 标 人:东海县自来水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址 :办 公 地 址:东海县牛山镇幸福北路78-1号 联 系 电话 : 153*****863 联 系 电 话: 134*****777 经 办 人: 张主任经办人:吉维娟 日期: 2017年 3月 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