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人民法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易门县人民法院关于数字化法庭系统扩建项目”的公示

易门县人民法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易门县人民法院关于数字化法庭系统扩建项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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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人民法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易门县人民法院关于数字化法庭系统扩建项目”的公示

易门县人民法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易门县人民法院关于数字化法庭系统扩建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1、项目名称:易门县人民法院关于数字化法庭系统扩建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数字化法庭系统建设

3、预算:33万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易门县人民法院现有数字法庭系统的建设经过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及2015年7月的两次建设(品牌为北京华夏),自正式使用至今已3年多时间,目前运行平稳并一直在使用中。该系统的使用让我院的办案办公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并按上级法院相关要求做到了“每庭必录。目前我院建设有高清数字化法庭4间(1间刑事法庭,3间民事法庭),承担着全院所有案件开庭审判工作,根据上级法院关于数字化法庭的建设要求以及近年来我院受理案件数的大幅度增加,需要使用数字化法庭系统开庭审理的案件数也不断增多,法庭使用率达到了极限,扩建法庭且数字化法庭工作迫在眉睫。在本次项目建设中,由于原系统使用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品牌,本项目是在原有后台系统上扩建前端庭审系统,因此必须使用同一品牌的数字化法庭设备,这是充分考虑了原有系统要继续使用,保护原来的建设投资;同时也要保证系统设备100%的兼容性,重要的是与省高院、市中院的数据交换必须保持一致。综上所述,本次我院的数字化法庭系统扩建项目只能延用同一品牌,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原有系统的建设投资和新增设备的兼容性和一致性,由于本次建设项目涉及与原系统的对接,云南金隆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系统建设集成单位,具有很好的建设经验能够充分保障系统建设的高效、稳定,故申请采取单一来源/品牌方式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1、公司名称:云南金隆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云南昆明市东风西路123号三合商利写字楼13楼

四、专家论证意见

序号

专家姓名

专家单位

文化程度

职称

1

申时凯

昆明学院

大学本科

高级

2

洪继平

昆明市中医院

大学本科

高级

3

陈增会

昆明市气象局

大学本科

高级

4

谢曙辉

云南省国资委信息中心

大学本科

高级

5

杨皓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大学本科

专职律师

2017年3月17日召开论证会议,专家的论证意见:为了保证原有系统的建设投资和新增设备的兼容性、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依据玉财采〔2014〕7号第二条第(十)项规定: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3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易门县人民法院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街道西环路482号

联系电话:****-*******

易门县财政局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龙泉镇龙泉中路

联系电话:****-*******

易门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扩建 数字化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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