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补助资金招标公告

2016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补助资金招标公告


水屯乡人民政府、胡庙乡人民政府、诸市镇人民政府、蚁蜂镇人民政府驻马店市驿城区2016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发布人:何露婷发布日期: 2017-03-17 14:59访问次数:158

驻马店市驿城区2016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补助资金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驿政采招【2017】18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驻马店市驿城区2016年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补助资金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水屯乡人民政府、胡庙乡人民政府、诸市镇人民政府、蚁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驻马店市驿城区红梅家庭农场保鲜库建设项目

1.1采购货物名称

A包:

序号

项目名称

交货时间

1

制冷设备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验收交接

2

钢结构

3

土建地坪

B包: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1

生物有机肥

200

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验收交接

2

滴管及接头等

10000

3

频振式杀虫灯

50

4

粘虫板

60

1.2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A包: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项目经理与开标时必须一致,期间不得更换),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5)拟投入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

(6)项目班子成员具有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造价员岗位证书且与投标资质专业相同(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企业类似业绩(2013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9)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B包:

(1)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有效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化肥的销售。

(4)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报名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以来企业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驻马店市成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新品种引进示范与推广项目

2.1采购货物名称

A包:无。
B包: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1

申香215香菇

15000

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验收交接

2.2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有效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4)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菌种生产许可证。

(5)财务状况: 投标人近三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报名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以来企业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驻马店市益和实业有限公司保鲜库建设项目

3.1采购货物名称

A包:

序号

项目名称

交货时间

1

制冷设备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验收交接

2

钢结构

3

土建地坪

B包:无。

3.2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同驻马店市驿城区红梅家庭农场保鲜库建设项目A包)。

4、驻马店市文德种植有限公司蔬菜种植大棚项目

4.1采购货物名称

A包:

序号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交货时间

1

蔬菜大棚

6900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验收交接

B包: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1

芥蓝种子

kg

25

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验收交接

2

生物有机肥

200

3

叶面肥

200

4.2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A包:(同驻马店市驿城区红梅家庭农场保鲜库建设项目A包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B包:

(1)投标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有效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化肥的销售、农药的销售、种子的销售。

(4)财务状况: 投标人近三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报名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5)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以来企业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

4.1 报名时间和地点:

请于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驻马店市乐山路与慎阳路交叉口向东金河绿城3号楼1#10层101室报名。

4.2招标文件600元/标段(招标文件获取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售后不退。

4.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A包项目经理本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

4.3.1驻马店市驿城区红梅家庭农场保鲜库建设项目

A包:

(1)法定代表人身份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和无在建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

(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社保证明(2015年11月—2016年11月)。

(5)项目班子成员具有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造价员岗位证书且与投标资质专业相同(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近一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及身份证)。

(6)企业类似业绩。

(7)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B包: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有效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化肥的销售、农药的销售。

(3)企业类似业绩。

(4)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2驻马店市成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新品种引进示范与推广项目

A包(无)。

B包: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有效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菌种生产许可证。

(4)企业类似业绩。

(5)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3驻马店市益和实业有限公司保鲜库建设项目

A包:(同驻马店市驿城区红梅家庭农场保鲜库建设项目A包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B包(无)。

4.3.4驻马店市文德种植有限公司蔬菜种植大棚项目

A包:(同驻马店市驿城区红梅家庭农场保鲜库建设项目A包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B包: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有效独立法人,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化肥的销售、农药的销售。

(3)企业类似业绩。

(4) 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核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备注: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水屯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9*****039

招标人 :胡庙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58*****366

招标人 :诸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靳先生

联系电话:138*****898

招标人:蚁蜂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8*****666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7*****301

2017年3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业技术推广 中央财政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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