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河源市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的委托,对 河源市人民医院二期(内科大楼)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00-201703-555001-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河源市人民医院二期(内科大楼)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786,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对本项目所投主要设备(空调设备、生物安全柜、超净工作台)的专项合法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备查)
5.拟派投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电气或机电类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原件备查)
6.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若发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河源市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投标人须提供用户所在地的上门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8.投标人须提供由采购人出具的现场勘察证明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凭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上述资质(除第8项外)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注:所有涉及有关本项目的报名及投标文件材料的采购项目编号均以采购公告附件(招标文件)内采购项目编号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份留档,否则不接受报名) 以上报名证明材料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对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打印查询结果并备案归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有权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3月20日 至 2017年03月24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河源市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黄沙大道广晟中源广场华怡苑5栋1801号(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1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河源市黄沙大道广晟中源广场华怡苑5栋1801号(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1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河源市黄沙大道广晟中源广场华怡苑5栋1801号(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3 月 20 日 至 2017 年 03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 | 地址:黄沙大道商务小区 |
联系人:梁先生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70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河源市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源市黄沙大道广晟中源广场华怡苑5栋1801号(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
联系人:何露琪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700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钟先生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巧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河源市蕾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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