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太焦线长治北—月山间货物列车列尾装置更新
2.项目内容:
标段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标书费
(元)
|
1
| 列尾主机
| 台
| 100
| 200
|
列尾主机自动检测台
| 台
| 7
| 含场强测试和GPS校时
|
主机数据采集器
| 台
| 7
|
黑匣子数据记录分析系统
| 套
| 13
|
黑匣子数据采集器
| 台
| 2
|
司机控制盒检测台
| 台
| 1
|
确认仪
| 台
| 40
|
输码器
| 套
| 40
|
司机控制盒检测仪
| 台
| 1
|
场强仪
| 台
| 1
| Protek3200
|
四路锂电池充电器
| 台
| 20
|
建连设备
| 台
| 5
|
注: 如对招标公告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按照《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实施细则》(郑铁物〔2016〕226号)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有关要求:
质保期:二年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交货地点:焦作车务段指定地点
详细技术要求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售。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须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有效证明文件,提供列尾主机检测台通过原铁道部或铁总技术审查的证明文件;
4.列尾主机及附属设备与太焦线既有CX/LJ-D02型主机检测台、CP-3Ⅱ型列尾主机、司控设备、FL-4LDC型充电器等设备能够互联互通,可以配合使用;
5.投标人负责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等工作,承诺良好的售后服务;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水平,遵守招标人制定的招标规则,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
7.必须在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8.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郑州铁路局采购招标所411房间);
3.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见上表;
4.请将“投标报名表”(见附件)、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或传真至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若汇款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郑州铁路局采购招标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路支行
账号:
170*****092********5.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报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名称: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
邮编:450052
联系人:李工
电话:
****-********传真: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郑州铁路局运输处:
****-********郑州铁路局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