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保安设备招标公告
监控保安设备招标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博物馆的委托,根据宜春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宜财采【2017】115号采购通知书要求,就监控保安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竞标人参加投标。 1、磋商文件编号:JXYCCG-2017-115(ZC36) 2、项目名称: 监控保安设备 (总预算:18万元) (详细参数要求及数量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3、竞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投标人若为经销商的应具有产品厂家授权书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醒:竞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竞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者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竞标人是经销商的,还须提供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厂家原色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6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6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④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⑤投标单位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⑥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6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⑥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⑧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产品厂家授权书原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竞标人将以上所列资质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作无效标处理 4、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5、拟竞标人可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磋商文件,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场领取。现场领取标书时间为: 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6、投标保证金:竞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采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不接受个人汇款。收款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1490 5909 0000 0263 55。 7、响应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336,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 8、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7年3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7年3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阳大厦中座三楼开标室 10、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颖峰 易微婕 11、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市财政局网 : http://www.ycf.gov.cn/zwgk/zfcg_11407/zbgg/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zbgg/zfcg_5755/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竞标人密切关注。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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