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院医疗数字化净化系统(医院手术室、ICU净化)、检验科、病理科、输血科、智能化轨道小车物品传输
中心医院医疗数字化净化系统(医院手术室、ICU净化)、检验科、病理科、输血科、智能化轨道小车物品传输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川财采〔2015〕32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采购人组织相关专家对此次达州市中心医院医疗数字化净化系统(医院手术室、ICU净化)、检验科、病理科、输血科、智能化轨道小车物品传输系统采购安装项目进行了需求论证。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2日止),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需求论证内容详见附件压缩包。
采购单位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南岳庙街56号
达州市中心医院
2017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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