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511#、530#等13条城区新建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安宁区511#、530#等13条城区新建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安宁区511#、530#等13条城区新建道路绿化工程已由兰州市安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安发改发【2017】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安宁区生态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兰州市安宁区生态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州市安宁区511#、530#等13条城区新建道路绿化工程;

2.2建设地点:兰州市安宁区;

2.3工程规模:客土回填、行道树栽植、树篦安装、分车带绿化及灌溉系统的布置等。

2.4工程总投资:4224.26万元;

2.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项目

2.6计划总工期:12个月;

2.7本项目标段划分:施工两个标段。

一标段:511#(已建成路段)、 502#路;

二标段:530#、S513#、B516#、S524#、S573#-1、B534#、580#、S505#路西段、行知路、安馨东路东段、佳园路。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需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壹级或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不强制要求);

3.2申请人具有近三年(指2014年3月1日至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具体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标通知书原件和合同原件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不强制要求);

3.4申请人近三年(指2012年至2014 年度或2013年至2015年度)财务、信誉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合法的财务报告);

3.5申请人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申请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不强制要求),(在本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中明确填写安全生产负责人信息);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应根据甘建建【2016】231号文要求配备,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本项目安全员不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不强制要求)、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等,且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上报监管系统信息,通过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宁园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信息确认。以上全部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为准),进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须与投标文件填报人员一致,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3.8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不强制要求),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3.9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核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1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凡进入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投标报名的单位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4.资格预审方法

采用资格预审,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确定合格投标人,二个工作日向合格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5.资格预审报名及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领取起止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 3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止);

5.3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地址及方式: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区政府政务大厅一楼)免费领取;

5.4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不强制要求);

(2)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凡进入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投标报名的单位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另提供复印件二套,逐页加盖印章并装订成册。

(4)投标人按照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报名及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预审报名及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5报名结束后,建筑业企业请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宁园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信息确认,于2017年3月27日17:00时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不强制要求)(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2017年3月28日到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宁园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不强制要求)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 31日 9 时30分;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区政府政务大厅一楼)第一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兰州市安宁区生态建设管理局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5号

联 系 人:李承军

电 话:189*****224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苑路392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80*****449

电子邮件:jiangsudazhouDL@163.com

3.审核备案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宁园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 3月 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绿化 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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