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养殖场改扩建环境影响第二次招标公告
生猪养殖场改扩建环境影响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公示福建东泰农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概况
福建东泰农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改扩建项目位于罗源县碧里乡西洋村,位于规划的可养区(适度养殖区)。项目改扩建后总投资500万元,生猪年存栏量约10000头,年出栏生猪约16000头。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东泰农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罗源县碧里乡西洋村
联系电话:186*****515
联系人:张述文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开发区金明东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大厦14层
联系电话/传真:****-********
联 系 人:毛小姐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北侧无名小溪上游☆1#断面各监测指标标准指数均小于1,水质现状符合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下游☆2#断面除pH外,其余均严重超标,主要原因是废水未经有效处理,氧化塘废水外溢,造成下游水体污染。
(2)地水环境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场地地下水各项监测因子标准指数均小于1,符合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
项目场区声环境现状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4)大气环境
评价区域常规污染物SO2、NO2、PM10评价指数Si值均小于1,符合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NH3、H2S小时值浓度均小于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
(5)土壤环境
项目区土壤监测点位各监测项目均达到HJ568-2010《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表4限值标准。
2、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1)水环境影响
①地表水环境
项目改扩建后所产生的废水包括猪舍产生猪尿、冲洗废水等养殖废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通过管道直接进入集污池,大部分废水与猪粪调配后引至场外垫料床消解;一小部分废水经固液分离后引至红泥沼气池生产沼气,沼液引回至集污池,项目废水不外排。项目设置1栋场外垫料床(异位微生物发酵床处理系统),垫料总体积为4888m3,每日可消纳粪污16293头生猪产生的粪污。本项目生猪年存栏约10000头,其产生的粪污可完全通过场外垫料床消纳,可实现废水的“零排放”,因此不会对附近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为防止项目废水未经过处理外排,建设单位拟将废弃的覆膜(黑膜)沼气池改造成事故应急池,在废水处理设施出现事故时将事故性排放的废水打入事故应急池暂时存放,待场外垫料床恢复正常时,将其中的污水用泵抽送至场外垫料场处理,不允许排放。
②地下水环境
由于项目已经投入生产多年,为了解区域地下水环境现状,本评价委托福建中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区域地下水水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各项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地下水水质较好,即项目运营过程中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影响
①恶臭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均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最高浓度限制值标准(即NH3≤0.2mg/m3、H2S≤0.01mg/m3)。项目四周均为山林地,周边300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废气经过周边林地的净化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虽然项目周边无敏感点,但必须加强场区的管理,将场区氨气及硫化氢排放引起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降至最低。
②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及卫生防护距离
a)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计算可知,项目H2S、NH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均无超标点,故本建设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b)卫生防护距离
项目猪舍、猪粪堆场及场外垫料床卫生防护距离定为100m。
项目周边均为林地,最近的敏感目标与项目距离320m。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有长期居住的居民的要求。
③沼气
项目利用脱硫后的沼气作为项目食堂燃气及产房、保育栏加热设备燃气,脱硫后的沼气属于清净能源,产生的污染物很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④食堂油烟
项目油烟产生量为0.036kg/d(13.14 kg/a),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配套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排放速率为0.0036kg/h,排放浓度约为1.2mg/m3,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的排放标准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要求,对区域环境影响很小。
⑤饲料加工粉尘
项目饲料加工设备位于饲料仓库内,饲料加工采用螺旋输送饲料粉碎混合机组,机组自带脉冲除尘器,整机为全封闭生产,加工过程粉尘排放量很小,为无组织排放。
根据项目场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可知,项目饲料加工粉尘场界可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⑥运输恶臭
一般运输车辆的恶臭影响范围在道路两侧50m内,因运输车辆处于动态,影响时间较短,1~2min左右,随着运输车辆的离开,恶臭影响也逐渐消失。本环评要求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人流、车流高峰期,同时对运输车辆进行化学除臭,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改扩建,并已投入运营,通过项目场界噪声排放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场界各侧噪声排放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项目周边均为企业,无敏感目标,项目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含粪渣)、沼渣、防疫医疗废物、废垫料、病死猪尸体、分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
防疫医疗废物采用专用收集容器收集,并贮存于场区内建设的医疗废物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的要求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猪粪(含粪渣)与污水配比混合后一同进入场外垫料床进行消纳处理;项目沼渣及时清出至猪粪堆场,与集污池污水配比混合后一同进入场外垫料床进行消纳处理;废垫料集中收集后作为有机肥外售;病死猪、分娩废物采用高温生物降解无害化处理设备及化尸井进行无害化处置;废脱硫剂由厂家定期回收;职工生活垃圾在场区内集中收集后,由场区工作人员定期运至西洋村垃圾收集点。
经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后,营运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3、总结论:
福建东泰农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生猪养殖场改扩建项目选址于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西洋村,不在禁养、禁建区内,项目选址符合相关环保政策、行业政策和有关规划的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及相关行业规范;项目采用“漏缝地板—干清粪—少冲洗—减排放”养殖模式,建设内容、工艺合理可行;场区布局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项目粪污采用场外垫料床进行消纳,废垫料作为有机肥外售,实现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做到污染物“零排放”。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对场区周围环境带来一定影响,但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轻或消除,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综上所述,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和建设可行。
五、索要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环评单位或者建设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
公示期限:2017年3月17日~2017年3月30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主要为建设项目周边群众,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若有不同意见或建议,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福建东泰农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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