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亭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收费亭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天津市高速公路收费亭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高速公路收费亭改造工程已计划实施,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天津市高速公路收费亭改造工程是针对天津市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收费亭进行的。本项目主要是更换部分收费站收费亭,以及原有设备的拆除与恢复、防撞柱改造等。
该工程包括津蓟高速、荣乌高速、津晋东段、京沪一期、京沪二期的共12处收费站。
津蓟高速收费站包括:天津站、津榆路站、宝坻温泉城站、宝坻北站。
荣乌高速收费站包括:天津站、郭庄子站。
津晋东段高速收费站包括:津港站、汉港站、塘沽站。
京沪一期高速收费站包括:杨柳青站。
京沪二期高速收费站包括:静海站、陈官屯站。
2.2本次招标范围:
第1标段:包括津蓟高速部分收费站的33座收费亭改造。
第2标段:包括荣乌高速、津晋东段、京沪一期、京沪二期部分收费站的44座收费亭改造。
2.3实施地点:本工程座落在天津市。
2.4计划施工工期:2017年4月20日~2017年6月30日,共计7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具有一项独立承担的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在只允许中1个标。选取每个标段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推荐第一名为中标人,如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优先选择其投标报价较高的一个标段中标,其余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替补,以此类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个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若为新版证书且二维码经扫描能显示资质信息,无需提供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技术文件和图纸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津市西青区复康路延长线津静收费站 | 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 |
邮编: | 300384 | 邮编: | 300040 |
联系人: | 臧宏禄、郭占朋 | 电话: |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 | 张齐、郝文杰 | ||
2017年3月20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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