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乌兰察布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丰镇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内国税函[2016]95号)文件,现对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国家税务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冠成功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丰镇市新城区磷肥路南。
2.2项目内容:该项目修缮面积为3790.17平方米。
2.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验评标准。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资质要求: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投标。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拟派建造师无在建项目。
投标须知:
1、报名及资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二级)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的授权书及身份证,企业法人代表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上述原件须复印(四份)并加盖公章,外地企业资审时还须提供:
A:“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秩序的承诺”的原件;
B:“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备案表”(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备案);
C:“投标人登记表”(原件,一式四份,具体格式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者方可参加投标。
3、报名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参与报名,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4.2资格复核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建设局。
5.领取招标文件
5.1 时间:另行通知(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2费用:每份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国家税务局
联系人:安少义
联系电话:137*****06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冠成功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玉枝谷晓烨(市交易中心127室)王世慧 曹娟娟
联系电话:****-*******
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夏世明(市交易中心235室)****-*******
李莉(市交易中心22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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