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国资集团选聘资产评估事务所招标公告
河西国资集团选聘资产评估事务所招标公告
南京河西国资集团选聘资产评估
事务所招标公告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审核指引》及我市有关规定,南京河西国资集团决定选聘资产评估事务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概况及时间要求:
此次招标的评估对象为:中和路部分商业、友谊街71号部分商业、应天大街901号商铺一处。
中和路部分商业建筑面积:872.7㎡。
友谊街71号部分商业建筑面积:1258.76㎡
应天大街901号商铺一处建筑面积:1000㎡
项目评估咨询内容:对评估对象的租赁底价进行评估。
项目评估时间要求:由我司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评估报告。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2、已列入南京市国资委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中介机构备选库,并具有承接帐面资产亿元以上及证券期货业务的项目资格;
3、内部机构和管理制度完善,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到有关监管机构处罚;
4、能够适时调配较强的专业人员承担本项目的审计、评估工作。
5、评估机构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关系。
三、投标资料
1、评估事务所简介;
2、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复印件;
3、拟定的评估的初步方案,包括项目经理、时间安排等;
4、 证明已列入南京市国资委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中介机构,具有承接帐面资产亿元以上项目资格,且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机构。(以南京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机构备选库名单为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 项目报价: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按照中评协[2009]199号,请投标人按此收费标准中线报优惠费率。
以上资料敬请盖单位公章确认并以书面密封形式报征集人。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27日 18︰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提供一正二副请密封递交。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01号,南京市河西新城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老楼214室.
五、中标单位确定
根据市国资委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客观、公正、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结合投标单位的企业信用,选择费率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单位。由我集团或所属企业与中标单位签署评估咨询业务约定书。
六、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江忻蔚
电 话:********
南京河西国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 年3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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