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邢银招2017第17号
一、招标项目:
1.1项目概况
邢台银行目前实行总、分、支的管理架构,下设营业管理一部、营业管理二部、邯郸分行、衡水分行、保定分行,共64家分、支机构(小企业信贷中心)。随着网点的不断发展,为加强各分、支机构的金融办公设备管理,提高设备供应商服务标准,降低相关财务费用,现对2017年金融办公设备进行统一公开入围招标。
1.2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邢台银行2017年度金融办公设备采购入围招标
招标范围:
A组:小型纸币清分机、A类点钞机、配套冠字号码管理软件及联网服务
B组:全自动捆钞机、全智能扎把机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以选择对全部AB组设备或仅对全部B组设备进行投标,不可仅对其中单项设备进行投标。
二、招标书的取得与招标响应
投标意向人可在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报名。报名时,投标人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招标人要求的资质证明及业绩证明等文件的影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联系人处或发送至联人系邮箱后,经招标人初步审查合格后向其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标的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对投标人的要求:1、投标方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类、服务类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与甲方所要求的类型相符,注册地址在河北省范围内,经营年限在四年以上,企业经营正常,无不良信用记录,无恶意欠税、偷税、逃税行为记录。
2、参与A组设备采购的投标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注册资金须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
3、投标方必须在我行经营区域范围(邢台、邯郸、衡水、保定)的某个地区内拥有不低于3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常设售后服务机构,并拥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须向招标方提供相关证明。
4、2015-2016年投标方在我行经营区域范围内与银行业机构之间发生相同或相近金融办公设备的供应合同不低于5份,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5、投标方供应设备时必须能够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方应具有电子设备制造商对其产品的全部合法授权书。
7、投标方必须在以往谈判或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8、凡领取招标文件者,无论是否投标均须对招标文件负责保密。
9、本标书中的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0、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1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表请自行到邢台银行网站(www.xtbank.com)下载。
联 系 人:吉利波
电 话:****-*******
电子邮箱:jili203@163.com
****************256.xls">邢台银行金融办公设备入围招标项目报名表.xls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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