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审核监控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医保审核监控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

医保审核监控管理系统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

2017年03月15日

说明:本招标文件编制目的为归纳本次医院官网新增网上预约功能项目采购的需求规划、技术指标要求、各项性能指标以及对供应商资质和综合实力要求, 此文档中所有关于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内部资料、各项管理指标和机密信息均为涉密信息,所有获得此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均需对此进行保密,不得用于对外散播流传,且不得用作商业之领域。

作为未实施前之技术文案,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拥有其最终解释权。

目 录

1、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投标文件

3、 第三章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4、 第四章 投标报价

5、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

6、 第六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第一章 总则

一、招标项目:

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医保审核监控管理功能项目。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的招标采购方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投标人需具有承担过同类项目的实施业绩,特别是本市三级医院实施同类项目的经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招投标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招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书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作出的澄清以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招标文件各项条款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五、投标人的义务

1、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完全明了招标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交货日期,完全明了投标人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包括下列内容,否则将被拒绝。

1、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简介、人员的详细情况(格式自定)。

2、投标报价单:

3、 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报价表;

(4) 相应/偏离表;

(5) 其他投标相关资料。

七、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及时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八、投标文件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依照招标文件提供的表式制作投标文件,对表式投标人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2、投标文件必须打印并应装订成册。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4、投标报价清晰准确,不存在影响其他投标人评分的严重错误。

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投标均为可以接受的投标。

十、投标保证金及其他

1、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2、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 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后又撤回其投标文件;

(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第三章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十一、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将于2017年3月15日起在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网站发布。

十二、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7日(北京时间)。其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与联系人

递交地址:腾越路450号2号楼6楼信息科 邮政编码:200090

联 系 人:周纯纯 电话:*********410

十五、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报价

十六、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供应商必须对采购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响应。

十七、投标报价方式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书、投标报价表,否则将可能作为废标处理。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投标报价表。

3、投标人需对每部分报价包含的服务内容进行明确说明。如有特别承诺,也需明确说明。

第五章 开标、谈判、定标

十八、开标谈判会议时间和地点

开标谈判会议时间: 2017年3月30日

开标地点: 杨浦区中心医院 第三会议室

十九、评审方法

1、谈判小组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

2、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估法。评标要素:

(1)资质:投标人企业规模、质量体系认证资质、产品资质及获奖荣誉、人员实力及认证证书等;

(2)经验:是否具有承担过同类项目的实施业绩,特别是本市三级医院实施同类项目的经验。是否能与本院信息系统之间无需开发实现无缝整合;

(3)报价合理性;

(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

(5)相关服务承诺等。

二十、开标谈判会

开标谈判会议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招标人主持,在有关部门监督下进行。招标人、所有投标人和医院采购负责部门、使用部门等有关监督部门的代表参加会议。

二十一、开标时,由监督部门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院领导监督;经确认无误后,拆封。

二十二、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合格投标文件,开标时都予以拆封,招标人对开标过程予以记录。

二十三、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盖章;

2、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人章;

3、授权委托书无投标人公章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名),或委托书非原件;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

5、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存在严重错误,影响对其他投标人的评分;

6、投标人资格不满足要求,或投标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

7、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二十四、谈判、定标

谈判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定标根据谈判小组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由医院评标小组确定中标人。

二十五、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所有澄清或说明必须以书面方式正式为之,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二十六、评标中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

1、在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2、在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

二十七、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的七日内与医院进行商务谈判后签订采购合同。

中标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医院不负责向任何投标单位说明中标或不中标的原因。

第六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

要求实现功能:

1门诊处方实时审方

在门诊医生录入处方信息时,系统自动按医保控费细则分析处方的合规性,同时,医生能查阅相关药品的使用说明书及违规数据统计、均次费统计等。审方要点包括:超量、超品、超限、超规等,具体见附件1

2 住院医嘱实时审方系统

在住院医生录入医嘱信息时,系统自动按医保控费细则分析处方的合规性,同时,医生能查阅相关药品的使用说明书及合计违规统计数据。审方要点包括:超量、超品、超限、超规(违反合理用药)等。

3 医保自查

汇总上海市医保相关政策和医保多年检查的要求,医院可以事先自查,避免医保来检查时的多数据违规。包括门诊、住院药品、治疗项目、材料、检查化验等。功能模块包括:门诊药品违规统计、门诊治疗项目违规统计、门诊材料使用违规统计、住院药品违规统计、住院治疗违规统计等。

4 处方点评

对医生违规处方/医嘱进行统计、分析、点评,给医院管理部门提供提高管控质量数据。功能模块包括:违规处方统计查询、违规处方分析申述、违规处方点评处理等。

5 医保额度合理使用

通过设定不同科室、不同医生的均次费来合理分解医保总额。功能模块包括:科室均次费设置、医生均次费设置、总额使用监控

6 综合分析

围绕医保监督要求,结合医院自身的管理,多角度、定制化的实现综合分析功能模块包括:医保上报明细预报处理(控制要点见附件2)、均次费的统计分析、TOP10的收费项目(药品、材料)统计、高额处方统计等。适应医改发展要求:包括医保单病种支付、DRGs模块的延伸开发。

标签: 监控管理系统 审核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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