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粮库仓库气密性改造招标公告
中心粮库仓库气密性改造招标公告
根据《东阳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东阳市国资办批准,由东阳市粮食局、东阳市财政局以东发改审批(2016)0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上级拨款和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东阳市中心粮库仓库气密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施工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SGYCG2017-1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数量
预算
东阳市中心粮库仓库气密性改造项目
26个
299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东阳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中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的建造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4月10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望江南路102号三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 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非三证合一企业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需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玖仟元整(59000元)。投标方应于2017年4月10日16时前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入账为准,(如用汇票需请提前一天提交,以款项入账为准,投标人在填写汇款单时须做到与以下提供的帐户信息完全一致)。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帐户汇至:
帐户名称: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交行金华东阳支行)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4月11日9:00时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进行密封送交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4月11日9:00时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以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保花名册为准),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席】。
十二、业务咨询:
东阳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科 联系电话:182*****462
东阳市鑫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丽珍 联系电话:****-******** 传 真:****-********
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东阳市粮食局 联系电话:****-********
注: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本与现场购买的纸质版本有出入时以纸质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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