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飞训基地锅炉低氮排放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国航飞训基地锅炉低氮排放改造二次招标公告
关于国航飞训基地锅炉低氮排放改造项目的二次采购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国航飞训基地锅炉低氮排放改造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此公告为该项目调整需求后的二次采购公告,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国航飞训基地锅炉低氮排放改造项目
二、项目内容
地点:北京
锅炉品牌:富士特
锅炉型号:BOV-2500G
制造编号:2911C183、2911C184
改造依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
改造要求:锅炉氮氧化物NOX排放值低于80 mg/m3以下。
锅炉现况:现使用锅炉的燃烧器非低氮燃烧器,氮氧化物排放值为100-150 mg/m3之间,不符合排放要求,为此需对现有锅炉进行低氮改造。
改造方案:
1、将现有燃烧器和风箱进行拆除。
2、更换低氮燃烧器、风箱。
3、调试燃烧器,使氮氧化物排放值稳定在80 mg/m3以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1 | 低氮燃烧器 | 富士特 BOV-2500G |
2 | 风箱 | 富士特 BOV-2500G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资质;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四、报名材料:
以下材料须每页加盖公章,按下列制定顺序、整体扫描为一个PDF电子文档。如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资格。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后的企业提供最新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特种设备(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资质(复印件)。
2、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的工商登记信息页面打印页。
3、2015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4、近2个月的依法纳税记录(复印件);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6、本项目所要求的相关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7、售后服务及响应时间承诺书;
8、近3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合同关键页或中选通知书的复印件);
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报名方式:供应商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cacpd@airchina.com和项目联系人邮箱********3@qq.com,邮件及附件主题为:本项目名称+公司简称。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24日下午17点(以我方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逾期发送的一切资料将不予受理。
七、项目联系人:杜欣欣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3@qq.com
八、其他要求
请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并提交报名材料,如提交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格式进行报名,将可能导致报名无效。
九、若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数量超过六个,我公司将根据资格资质条件满足程度组织资格评审进行筛选,排名前六的供应商将成为本项目的备选供应商;若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超过六个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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