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第四民族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海南州第四民族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海南州第四民族高级中学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HL-2017[004]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兴海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以兴发改经商〔2016〕35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海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县级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对前来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海县子科滩镇

2.2项目概况:海南州第四民族高级中学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215亩,建筑面积27700平方米。

2.3 勘察设计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工程勘察

二标段: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及高级技术职称。

3.2二标投标人资格: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总设计师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

3.3省外投标人须具备进青备案登记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5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20层12005室。

4.2报名资料

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必须齐全。除签字内容可手填外,其余文字如:项目名称等内容均为打印格式。)

④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总设计师身份证复印件及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岩土工程师注册资格证及高级技术职称证复印件

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开具的有效)

⑦外省企业提供进青备案登记手续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资料齐全方能报名,否则不予接受。

4.3招标文件售价:600/标段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保证金

收款人:海南藏族自治州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海南州分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1401 2010 0013 651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海县教育局

电 话:****-*******

招标代理: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20层12005室。

邮 编:810008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2017年3月20日

标签: 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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