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价格评估招标公告

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价格评估招标公告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象山县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价格评估项目的采购公告
公告次数:1
发布日期:2017-03-20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就象山县国土资源局/象山县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价格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 NBJX170110G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象山县土地价格评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内容
服务期限
预估价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地价评估
2017至2018 年度,直至下一轮土地评估招标完成并生效止。
56万(2年)


象山县土地储备中心
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收购评估
160万(2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关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特定条件:
1、具有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或省级土地估价师协会许可的土地评估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标书发售日期: 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每天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发售地点:供应商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A03)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各品目分别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04月11日09时30分

七、投标地点: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八、开标时间: 2017年04月11日09时30分
九、开标地点: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十一、保证金: 1、品目一:人民币10000元整;品目二:人民币30000元整。

2、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7年4月7日16:00之前缴入指定账户。不现场收取、不开具收据。

4、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单位名称: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开明街支行

银行帐号:********3


采购单位: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象山县土地储备中心/金琼琼/********/象山县丹河东路869号


采购机构: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宏发、施周艳、杨迪

联系电话:****-********189*****756(技术咨询)
传真:****-********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开明街437号苍水大厦9楼A03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价格评估 土地 土地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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