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教室门招标公告
钢板教室门招标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现就崇仁县中山实验小学钢板教室门采购,邀请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公告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采购预算价:
预算总价:97797元
(二)项目内容:
技术规格需求
数量:160扇
1、外框规格为3000mm*875mm,采用30*30*1mm镀锌方管无缝满焊。
2、内扇规格为2140mm *805mm,框架采用30*30*1mm镀锌方管,隔400mm一档,无缝满焊。内扇正反两面采用2100mm*780mm*0.7mm镀锌钢板,与框架点焊连接,焊点间距<250mm,四周折边10mm,门板正面图案一次冲压成型,图案详见图片。
3、瑶窗采用20*20*1mm镀锌方管,9根均分,焊接而成,详见照片。
4、合页采用国标活动合页,焊接。
5、门内外设国标板门挂锁门栓,离地高度1100mm,焊接。
6、合缝采用30*30*2mm镀锌角钢,焊接。
7、固定脚采用国标固定脚,焊接。
8、所有钢构件采用酸洗磷化除锈,静电喷塑,颜色为灰色。
9、瑶窗玻璃采用753mm*810mm*2.5mm耐力板,自攻螺丝固定。
10、成品门外观造型详见图片。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
特别提醒:开标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业范围内须包括钢质进户门生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开标时需提供钢制门样品一扇(样品要求:满足询价文件确定的技术参数及图片式样要求,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中标后样品需由业主封存,作为货物验收的标准)。
注:中标单位提供货物参数必须与询价文件技术参数一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报价人须知:
1、询价报名费100元人民币,投标时向采购人缴纳贰仟元保证金(现金),未成交者在确定成交人后无息退还,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凭签订的合同及货物验收单无息退还。
2、询价响应文件和保证金递交截止(报价)时间:2017年3月23日上午9:00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点:崇仁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3、报价人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否则,该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应包括货物单价包含运费、上下楼费、安装费、检验、安装调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标准如下表所列。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收费费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1.10%(下浮30%) |
500-1000 | 0.80%(下浮50%) |
1000-5000 | 0.50%(下浮80%)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4、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由成交人按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
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毕。
6、交货地点:崇仁县中山实验小学。
7、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8、付款方式:按实际购货数量安装调试完毕后,凭验收合格单和税务发票一个月内付货物全款的100%。
9、报价人须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响应文件包括①货物清单报价表(加盖公章);②报价人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贴封条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写明报价人名称、项目名称,如未按以上要求装订,视为无效投标,取消投标单位投标资格。
9.1投标产品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交货期 | 备注 |
投标报价(大写) |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
9.2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 | 备注 |
总价 |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
9.3技术规格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
条款号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 投标响应技术条款 | 响应/偏离 |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
9.4商务条款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
条款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 投标响应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 |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期:
9.5投标资格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样品;
10、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货物成交人。如果出现服务、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并依此类推。
11、报价人及其代表应遵循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
采购单位:崇仁县中山实验小学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439
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 艾尔兰 联系电话:185*****753
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891号
邮箱:********8@qq.com">********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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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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