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吨纯碱工程余热发电蒸汽喷射泵+中间冷凝器设备招标公告
100万吨纯碱工程余热发电蒸汽喷射泵+中间冷凝器设备招标公告
因项目建设需要,需采购蒸汽喷射泵+中间冷凝器设备,现采用比质比价方式确定合作单位,有关报价事宜如下:
一、采购内容
纯碱工程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方为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现对纯碱工程余热发电项目蒸汽喷射泵+中间冷凝器设备进行比质比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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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参与报价的报价人需根据设计院《技术参数表》进行设计和相关要求进行报价。
二、报价须知
1、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家,具备蒸汽喷射泵+中间冷凝器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具有近10年来(2007年至今)蒸汽喷射泵+中间冷凝器设备投入运行的良好使用业绩,提供出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资料(含合同复印件,合同可隐去价格等不影响合同真实性的重要内容)。
3)设备使用良好无不良投诉。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商投标。
2、项目内容:见采购内容
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全部交清。
4、付款方式:见《蒸汽喷射泵+中间冷凝器比质比价合同文件》相应条款。
5、供应商如对本比质比价公告进行报价,即表示认可采购方提出的要求,且在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得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采购方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6、选定的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别向他人转让,否则,将按供应商违约情况处理。
7、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采购方将以提出合理低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8、采购方比质比价评定小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组织评审。采购结果将会及时通知所有报价供应商。
三、合同文件(详见买方合同文件)
合同条款的获取,请与采购方联系人处获取。
四、报价与控制价
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包括:蒸汽喷射泵+中间冷凝器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运输、指导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验收、17%增值税费及售后服务费。
2.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12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五、编制报价文件要求
需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报价文件需密封并于密封处及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不接受未经密封的报价文件。报价单位的的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提供报价表,报价表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六、技术文件、参数表
技术文件、参数表的获取,请与采购方联系人处获取。
七、报价文件
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组成,所有资料必须装订成册。
报价文件至少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及各种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合同业绩(销售合同复印件),报价函及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中应明确配套外购件制造商全称),报价货物说明,商务响应情况表,技术响应情况表,技术文件中应有成套设备装配图、技术要求、计算书及有关技术参数说明等内容。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八、报价方式
以密封形式用快递邮寄到采购方,并在封面上填写清楚所报项目名称。
九、邮寄地址
江西省樟树市葛玄路19号(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纯碱部),邮编:331200。
十、报价截止时间
2017年 3 月 31 日前(以采购方收到快递邮件日期为有效期限)。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年如 139*****361 ****-*******(O) 邮箱jxjhc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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