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装备设备”招标公告

警用装备设备”招标公告

独山子区公安分局采购“警用装备设备”单一来源公示表

采购单位(全称)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独山子区公安分局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独山子区分局采购警用装备及设备

项目内容

独山子区公安分局采购应急处突警用装备设备

采购预算

73.47万元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

北京金锐世纪高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7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独山子区公安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琳琳 ****-*******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监督电话

马梓尧 ****-*******

专家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独山子区公安分局采购警用装备及设备

预算金额

人民币73.47万元

申请方式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米 强

工作单位

独山子区公安分局

职称/职务

副主任

联系电话

****-*******

论证意见:该标的所包含的采购项目于2017年3月7日由采购中心招标过,投标商只有一家。因所购设备为公安专用设备,涉及保密性、可靠性、实战性,建议独山子区分局采购警用装备设备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张君慧

工作单位

独山子区法院

职称/职务

主任

联系电话

189*****520

论证意见:此警用装备及设备涉及公安机关装备的实战性,为确保应急处突使用装备的可靠性,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春丽

工作单位

独山子区检察院

职称/职务

主任

联系电话

189*****101

论证意见:该项目所涉及内容已招标过,为确保应急处突的装备可靠性及实战应用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此项目。

注: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警用装备 公安 独山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