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京诚临港重型装备有限公司非公路矿用自卸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通用桥式起重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中冶京诚临港重型装备有限公司非公路矿用自卸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通用桥式起重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TC17051D3
2、项目名称:非公路矿用自卸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3、招标内容:桥式起重机设备,详见附图:联合厂房总平面示意图(吊车梁布置图)
种类 | 起重量 | 跨度、起吊高度 | 采购数量 |
QD桥式、A5级、 无线地操 | 20/5吨 | 33.8米 (起吊高度16米) | 3台 |
16/5吨 | 21.95米(起吊高度16米) | 2台 | |
16/5吨 | 33.5米 (起吊高度16米) | 1台 | |
40/10吨 | 33.6米 (起吊高度16米) | 2台 | |
25/5吨 | 10.5米 (起吊高度10米) | 1台 | |
LDB单梁吊车、A5级、无线地操 | 5吨 | 10.6米 (起吊高度10米) | 1台 |
10吨 | 10.35米(起吊高度5.5米) | 1台 | |
10吨 | 33.15米(起吊高度16米) | 1台 |
4、投标人资格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桥式起重机设备专业制造商,投标人须具有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内容中桥式起重机设备同类产品近2年(2015-2016年)10台及以上同类产品销售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有效内容(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内容或设备名称、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注:(1)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若发现投标人以上业绩有造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
(2)本条款中所有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若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不完整、不清晰或达不到规定的数量要求,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准确判定,则该业绩将不被确认。
4.3投标人须提供产品用户使用证明(含用户公司盖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4.4在2016年投标人须仍在生产经营同类产品。
4.5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年报复印件,且要求投标人无亏损。
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3月21日—2017年3月27日
(北京时间09:00-11:00、13:30-16:30)
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418室
7、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招标答疑: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澄清,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
9、投标保证金: 8 万元人民币,收款人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用支票、汇票或电汇形式。若采用支票、汇票形式,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若采用电汇形式,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日期前汇至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汇凭证复印件除按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还应在投标时单独递交一份。
1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17年 4 月10日9:00 时(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2017年 4 月10日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派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开标会议。
12、开标地点:华银国际大酒店(具体会议室见开标当日一楼大厅会议指示牌通知)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韶山东路68号(护潭广场)
招标人:中冶京诚临港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璐(商务)136*****989、周钢(技术)139*****448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政编码:100081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刘嘉文、史平
电子信箱:bidding5@126.com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2017年3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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