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应急排涝设施招标公告
防汛应急排涝设施招标公告
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受县公共设施管理局的委托,对公共设施管理局防汛应急排涝设施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递交资格证明材料,参与该防汛应急排涝设施的资格审查活动。
一、货物概况:
1、采购货物名称:长沙县公共设施管理局防汛应急排涝设施竞争性谈判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CSXZCJ-TP 2017-003。
3、采购货物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 预算(元) |
长沙县公共设施管理局防汛应急排涝设施竞争性谈判采购 | 一批 | 480660元 |
4、采购货物的主要需求: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长沙县公共设施管理局防汛应急排涝设施竞争 | 详见附件二 | 详见附件二 | 详见附件二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三、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4.1、《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5.1、《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和为被授权代表人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6、供应商出具已经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的新证副本,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7、其他说明: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胶装成册;同时将一正两副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说明材料分别用密封袋封装递交,在封装袋上注明采购名称、单位、编号和投标人名称及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资格审查证明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一小时内递交,提前或超过该递交时间的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慨不受理。
3、资格审查证明文件的递交地点:为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竞争性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公告期限: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2日止(3个工作日)。
七、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八、联系方式
采购 人:长沙县公共设施管理局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
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联系人:汤先生
电 话:****-********
地 址: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公告日期: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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