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中心智能化系统及(弱电)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艺术中心智能化系统及(弱电)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艺术中心智能化系统及(弱电)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的委托对新疆艺术中心智能化系统及(弱电)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疆艺术中心智能化系统及(弱电)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 :XBZB********-01
三、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四、采购内容:新疆艺术中心智能化系统及(弱电)信息化建设项目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清单、答疑补充范围内所包含内容。
五、预算价:2800万元;(如超过预算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单位负责人(含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企业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5、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中主要设备:综合布线系统(六类信息模块、六类模块式配线架、六类双绞线、机柜)、计算机网络系统(交换机、防火墙、入侵检测、路由器、无线设备)、信息发布系统(网络控制器、主控中心软件)、视频监控系统(网络型摄像机、磁盘阵列、网络键盘)、门禁一卡通系统(门禁管理软件、网络主控制器、门禁读卡器)、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楼控软件、DDC控制箱)、会议系统(数字讨论系统主机及无线会议话筒、同声传译系统)的正式唯一有效制造厂商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同一品牌的制造厂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提供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6、凡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在本地区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代理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能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资质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主要设备:综合布线系统(六类信息模块、六类模块式配线架、六类双绞线、机柜)、计算机网络系统(交换机、防火墙、入侵检测、路由器、无线设备)、信息发布系统(网络控制器、主控中心软件)、视频监控系统(网络型摄像机、磁盘阵列、网络键盘)、门禁一卡通系统(门禁管理软件、网络主控制器、门禁读卡器)、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楼控软件、DDC控制箱)、会议系统(数字讨论系统主机及无线会议话筒、同声传译系统)的正式唯一有效制造厂商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同一品牌的制造厂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等,以上证件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复印件两套,如缺项视为报名不合格。
满足以上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于2017年03月22日至2017年03月28日除节假日外每天10:00-13:30,15:30-18:30之前(北京时间)在江西大厦九楼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200元/本,售后不退;
八、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时间为:2017年03月30日13:00之前(北京时间)提出,过期将视为无效答疑,将不予接收。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4月1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酒店9楼)
十一、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人:王新荣 王静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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