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清远分公司2017-2018年业务支撑类系统维护优化项目_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清远分公司2017-2018年业务支撑类系统维护优化项目_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2017-2018年业务支撑类系统维护优化公开招标项目(清远)(招标代理编号:DX-QYZB-*******),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深圳市都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提供标的服务能力的公司均可前来投标。 | ||||||||||||||||||||||||||||||||||||||||||||||||||||||||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内容:为配合公司业务发展,为各业务部门提供统一运维支撑,确保公司各部门业务环节顺利运作,提升业务环节实施效率,拟申请开展2017-2018年业务支撑类系统维护优化项目。 1.2服务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1.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4项目预算:人民币491.66万元(不含税)。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标段信息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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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方式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年限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少于两年;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3、纳税人资格: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国家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未完成“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需提交国税登记证副本前两页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复印件(若有);如投标人国税登记证副本未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戳印的,要求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如无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可提供税务登记部门网站查询截图(同时附查询网址)。 2.4、纳税凭证:需提供2015年度由税务机关开具的“纳税凭证”(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纳税流水证明)或者由税务机关开具的“免税凭证”即可。 2.5、投标人须具备从2014年1月1日起(以合同有效期为准)同类项目(标段一:基础平台类(iap、uap、业务类平台的主机和套装软件等)、业务运营支撑类(营销支撑、业务辅助办理、业务辅助管理、欠费追缴、家宽政企业务流程运营等)等IT系统的维护与优化技术支持服务等项目; 标段二:基础平台类(iap、uap、业务类平台的主机和套装软件等)、业务运营支撑类(营销支撑、业务辅助办理、业务辅助管理、欠费追缴、家宽政企业务流程运营、经营分析、数据分析等)等IT系统的维护与优化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标段三:文档管理、文档安全、档案管理、数据脱敏、IT综合服务、数字身份认证等IT系统的维护与优化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标段四:基础平台类(iap、uap、业务类平台的主机和套装软件等)、业务运营支撑类(预算系统优化支撑、数据统计支撑、综合类流程支撑、业务辅助办理、业务辅助管理、欠费追缴、家宽政企业务流程运营等)等IT系统的维护与优化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标段五:宽带类(包括但不限于NGBOOS、服开系统、管线系统、家宽业务装维或营销流程运营等)等IT系统的维护与优化技术支持服务项目;)业绩,且同类业绩不低于50万元,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封面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及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以统计期间实际开具的发票累计金额作为判定或评分依据),如提供框架合同,需另附后续签订的单项合同或采购订单、付款发票等证明项目已发生的证明文件,或甲方提供的有效证明 。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标书售卖时间为 2017年03月14日17时30分至2017年03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进行项目报名(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3.2报名通过的投标人登录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整(无论报名参加多少个标段的投标,只收1个标段的报名费,不要多付)。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经招标人审核报名通过的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3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报名、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4月05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半环北路移动通信综合楼附楼一楼招投标会议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提交,截止时间同上。本次开标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或应答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3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电子版),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或应答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 ||||||||||||||||||||||||||||||||||||||||||||||||||||||||
五、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5.1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按4.1要求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2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3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时,开标、评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当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只有开标价格异常时,开标环节该供应商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标时该供应商以电子投标文件的技术、商务文件为准。 注1: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注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注3: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http://)、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半环北路移动通信综合楼附楼一楼招投标会议室 代理机构:深圳市都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半环北路移动通信综合楼附楼一楼招投标会议室 报名审核人:钟先生 电话:139*****068 电子邮箱:139*****068@139.com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180*****881 电子邮箱:caizhenxs@139.com 账户名称:深圳市都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皇岗支行 转账备注:(招标代理编号)+单位名称(可简称)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投标人须按下述所列的所有步骤进行操作以完成全部报名流程: 9.1投标人完成报名申请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完成第一阶段报名(但仍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9.2投标人完成第一阶段报名后,请务必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投标管理”-“投标应答”-“投标应答”-“购买标书”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9.3已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将汇款凭证(收款方为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第七条,汇款凭证需备注项目名称和支付人姓名/公司名称)及报名时需填写递交的文件(见公告附件)发送至公告第七条中的指定邮箱,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4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确认投标人已完成购买,此时投标人完成所有报名流程,并获得通过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此时投标人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9.5未在招标公告3.1条款的指定时间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招标文件在第一部分提供《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须认真阅读。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都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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