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综合中心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生产综合中心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网上电子招标)生产综合中心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福建安华招字[2017]第02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产综合中心(项目名称)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家电网公司部门文件分别以闽发改备【2016】E10006号、后勤小型基建【2016】15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福建平和县供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国网福建平和县供电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和县山格镇新陂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22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3469.69万元。占地面积22813平方米,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7982.17平方米,建筑高度33.45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生产综合中心项目包含但不限土建安装及所有的配套工程、桩基、地下室、幕墙工程、室外工程、二次装修、设备(含工艺)及其他等的所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保修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设计单位: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2.7.监理服务费按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包干(¥:65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或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投标人近5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
3.6.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其他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3月26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4月12日16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户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8 102 601 001 000 000 0517。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13日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投标人应提交清晰可辨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和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户许可证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依据漳政综【2016】142号,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场核验;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将不予以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平和县供电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邮编:363700;
电话:****-*******
联系人:赖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 6楼代理部,邮编:3630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童。

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综合 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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