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通集团配电房工程招标公告
公共交通集团配电房工程招标公告
荆门市公共交通集团配电房工程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荆门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的委托,拟就荆门市公共交通集团配电房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JMHAZB2017(J1-20)-030
二、采购项目名称:荆门市公共交通集团配电房工程项目
三、采购预算:35万元,采购内容:配电房工程
四、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2014年以来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声明;
5、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安排合理,五大员均具备相应资格证书;
6、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在荆门市辖区内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或分公司;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获得:
2017年3月22日起至2017年3月24日17时工作时间到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供应商报名时需项目经理本人携带身份证及注册证建造师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五大员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声明、企业近三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企业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书面声明、售后服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公告第四条所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外,其他的均需验原件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装订成一册。)
六、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7日9:00时
七、谈判地点: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象山大道24号)
采 购 人:荆门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掇刀区虎牙关大道46号)
联 系 人:曾松林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丽红
电话:****-******* 189*****979
联系地址:荆门市象山大道24号
邮编:448000
荆门市华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
标签: 配电房 公共交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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