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车河古建筑群(惹巴拉)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捞车河古建筑群(惹巴拉)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龙山县捞车河古建筑群(惹巴拉)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投标邀请书
湘西龙鑫文物保护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澧县德盛园林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轩辕文物保护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山县捞车河古建筑群(惹巴拉)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投[2016]155号文件立项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经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招[2017]27号文件核准为邀请招标,招标人为龙山县文物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山县捞车河古建筑群(惹巴拉)文物保护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龙山县苗儿滩镇
2.3规 模:工程总投资约192万元。工程主要内容为:维修改造惹巴拉三栋传统民居建筑(罗仕秀居宅、向忠贤居宅、向连书居宅),罗仕秀居宅屋面352.24平方米,地坪204平方米;向忠贤居宅屋面49平方米,地坪452平方米;向连书居宅屋面65平方米,地坪204平方米;
2.4工期要求:90天(日历日);
2.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69元(其中罗仕秀居宅招标控制价为561622.46元;向忠贤居宅招标控制价为700339.83元;向连书居宅招标控制价为651055.40元);
2.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RMB:38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账户名称:龙山县国库集中支付局特设结算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银行账号:1915 0114 2920 0037 560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龙山惹巴拉三栋民居维修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龙山惹巴拉三栋民居维修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3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7年4月10日 17:00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持下述资料到湘西州住房公积金住宅楼2栋一单元201室报名。
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② 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③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④ 资质证书副本;
⑤ 项目负责人证书(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或建造师);
说明:
以上①~⑤项均需提交加盖投标人红色原始公章印的资料二套。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4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龙山县政务中心1栋六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龙山县文物管理局纪检组。联系电话:****-*******。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龙山县文物管理局
地 址:龙山县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54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州住房公积金住宅楼2栋一单元201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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